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吟遊問俠之大俠─俠的精神文化史論

長久以來,對於俠,我們總有一種難言的讚嘆之情。可不是嗎?在歷史陰闇的夜空裡,偶然出現一些特立獨行的任俠仗義之英雄俠客,彷彿在陰冷的寒夜,偶然發現了一兩顆亮麗的流星,帶給人們一霎時莫名的興奮。他們那種堅持信念、不畏強梁的勇氣,義之所在、雖死不辭的壯烈,以及那種白晝悲歌、深宵彈劍的孤寂與放浪,也在在顯示了與眾不同的情操,扣人心弦。
正義的英雄,就這樣走入了人世、走入江湖。千山獨行,衣袂飄飄。他們的姿影,逐漸瀰漫在我們心頭、瀰漫在銀幕和螢光幕、以及無數小說與唱本裡。如靜夜雨後的梔子花香,那是歷史在歲月淘洗過後,所僅存的一點溫馨,令人覺得歷史畢竟還有一些值得眷戀或嚮往之處。
他們力挽狂瀾,千金一諾,蓬勃的生命、淋漓酣暢的元氣、亢直的性格、特異的武功,形成了大家心靈底處一點難以割捨的遐想或悠悠憧憬,俠氣崢嶸,教人神往。如袁中道《李謁陵傳》云︰於古之「俠兒劍客,存亡雅誼,生死交情,讀其遺事,為之咋指砍案,投袂而起,泣淚橫流,痛苦滂沱,而若不自禁。」
他們殺身成仁、視死如歸,似儒;他們摩頂放踵、兼愛天下,似墨;而他們除暴安良、濟弱扶傾,甚至劫富濟貧,大快人心,卻又俠縱杳然,如神龍見首不見尾,更有一種儒墨所無的神秘浪漫氣息。這樣的俠氣、俠情、俠骨、俠義、俠行,當然要使人讚嘆莫名了。
然而,究竟活生生存在於歷史中的俠,是不是真如我們所嚮往的那樣,是個正義的浪漫英雄?
例如董卓。劫持皇帝,焚掠洛陽,又姦亂公主、妻略宮人,虐刑濫罰,睚眥必死;以致於他死時,百姓歌舞於道。長安中士女賣其珠玉衣裝,買酒肉相慶者,填滿街巿。但是,這樣一個大惡人,卻是不折不扣的俠,《後漢書•董卓列傳》云︰「董卓……性麤猛有謀,少嘗遊羌中,盡與豪帥相結……由是以健俠知名。」
類似這樣的俠太多了,如《北齊書•單義雲傳》載︰「義雲少麤俠,家在袞州北境,常劫掠行旅,州里患之」,是搶劫行旅的俠;《北夢瑣言》卷四︰「浙西周室侍中博陵崔夫人,乃乾符中時相之姐妹也。少為女道士,或云寡而冠帔,自幽獨焉。大貂素以豪俠聞,知崔有容色,乃踰垣而竊之,宗族亦莫知其存歿」,是竊玉偷香、淫擄婦女的俠;《舊唐書•郭元振傳》說郭元振任通泉尉時,「任俠使氣,前後掠賣所部千餘人,以遺賓客。百姓苦之」,則更是販賣人口、欺壓百姓的惡吏了。……諸如此類的俠跡俠行,豈不正與一般所以為的俠士道德相反嗎?
在一般人的觀念裡,俠是一個急公好義、勇於犧牲、有原則、有正義感,能替天行道,紓解人間不平的人。他們雖然常與官府為難,但總站在民眾這一邊,且又不近女色。因此,我們便很難相信俠只是一些喜歡飛鷹走狗的惡少年,只是一些手頭闊綽、排場驚人的土豪惡霸,只是一些剽劫殺掠的盜匪,只是一些沉溺於性與力,而欺凌善良百姓的巿井無賴。
同時,無論我們多麼嚮往讚美俠,在現實生活裡,我們也無法以同樣的浪漫情懷去面對那些講氣魄、有義氣、很四海的「兄弟」、混混和迌人。於是,我們一面歌頌俠客精神,講說義俠廖添丁的故事;一面又要求成立檢肅流氓的法規、打擊黑社會勢力,以解除生活上的威脅。
這不顯得很怪異嗎?是不是我們一般對俠的想像,距離歷史真相太遠了?譬如《三國志•魏志•武帝紀》說︰「太祖少機警,有權數、而任俠放蕩,不治行業」,注引《曹瞞傳》云︰「太祖少好飛鷹走狗,遊蕩無度」,顯然任俠的曹操,只是個飛鷹走狗的無賴惡少。
但是,我們能容忍自己的子弟如此嗎?能在一個面對現實生活中遊蕩無度的青年時,稱讚他有蓬勃的生命力、能反抗不公平法律、不羈於世俗禮法嗎?對歷史上俠客的浪漫想像,是不是在這種地方也顯示了它會造成我們評價時的困難?因為很明顯地,我們是用兩種標準在看待這些遊俠人物的。
本章,就是想打破俠之浪漫想像,暫時關閉幻想和憧憬之門,揭開歷史的布幔,看看俠客的真面貌,並說明俠的神話式嚮往究竟是怎麼形成的。


(一) 文學的想像

歷來,有關俠的記載與描述,一向是歷史與想像相雜揉的,因為這裡面一部分是史傳性質的寫實,一部分則是俠義文學類的東西。
文學,固然不乏寫實的成分,其素材也可能取諸現實人生,但它基本上是想像和虛構的,絕不等於實真的狀況。
例如目前我們所熟知的「武林」,意指武俠活動的區域、武俠所自成秩序的世界。但這個世界,根本就出於文學作品的創造,在白羽《武林爭雄記》之類作品出現以前,一般只習用「江湖」「綠林」等名義,並無武林一辭。
同理,在還珠樓主之前,亦無「玄門罡氣」「乾坤大挪移」等武功;四川用毒名家「唐門」,古龍也自承不曉得創自何人;在司馬翎慕容美之前,更無人在小說中談及「任督二脈」。這些有關俠的事蹟、活動、武藝等等,泰半出自文學家的創造。是他們發明了「這樣的」俠,而非歷史上真有其人其事,而且就是這樣的人這樣的事。
可是,文學作品的虛構與創造,顯然經常替代了所謂的真實。它會讓我們相信確實有一個如它所描述的世界或人物,因此讀了《蜀山劍俠傳》一書,便會有不少青年攜負行囊,要上山拜師學道。
一般我們也逕把俠義文學中的俠,視為歷史上真正存在過的俠。這當然是文學的魅力使然,如亞里士多德所言︰「詩歌比歷史更真實。」但是,在認同俠義文學中的俠者形象時,卻很少人會再去釐清何者為作者之幻設與想像,何者是為史上確存的事項;我們受到小說戲曲的教育之後,即不自覺地將歷史與文學的想像混淆了。——於是,我們相信︰俠確實曾經這樣活過。
而這種混淆,存在著另一個深刻的問題,那就是︰一切文學作品,都含有作者所欲投注的意義。
作家選用一個或一種人物,乃是因為這些人物比較適合用來表達他所想陳述的意義。有時,某一類人,特別為作家所愛選用,而此類人物之表現,也恆隨作品之意義而有所不同。這是文學上的公例,例如李白詩中多寫俠士,吳喬即以為這是因為︰「太白胸懷有高出六合之氣,詩則寄興為之。飲酒學仙、用兵遊俠,又其詩之寄興也。子由以為賦而譏之,不知詩,何以知太白之為人乎?」(圍爐詩話•卷四),夏敬觀則更進一步說,太史公《遊俠列傳》也是寄興為之,並不是賦。
又如平江不肖生向愷然寫的《江湖奇俠傳》和《近代俠義英雄傳》,前者摭拾民間械鬥、幫派火拼及劍俠法術等傳聞,並無太深刻的意義,所以在這本書裡,俠亦只是一般擅長武藝、好勇鬥狠的人而已;後者則因作者刻意闡揚俠義英雄,思有以強身強國強種,於是,俠就成了「俠之為道,蓋貌異於聖賢而實抱己飢己溺之志者也。用雖不同,而所歸則一」的人物了。
類似這樣,凡在優良的小說裡,作者一定會賦予俠一個意義,這個意義,可能是如陳忱《水滸後傳》所云︰「雖在綠林,卻是心懷忠義,正直無私;皆為官私逼迫,勢不得已」,或者如文康《兒女英雄傳》所說︰「俠義中人,都有『一團至性、一副奇才、作事要比聖賢還高一層』。」因為有了這許多意義,所以它不必等於現實層面的俠。
這個道理,正如文學作品中(經常出現的美麗聰慧又有俠情義膽)的妓女,不同於街頭拉客的妓女一樣。我們傾慕董小宛、李香君、甚至讚美「看海的日子」裡的白梅,可是對現實世界中的妓女卻不能激起任何浪漫的企慕,而只會感到可悲、可憫或可鄙。
另外,文字本身的虛構性結構關係,使得文學作品與事實距離遼遠︰「若文人之事,固不當止敘事而已。必且心以為經,手以為緯,躊躇變化,務撰而成絕世奇文焉,如司馬遷之書其選也。馬遷之傳伯夷也,其事伯夷也,其志不必伯夷也。其傳遊俠貨殖,其事遊俠貨殖,其志不必遊俠貨殖也。進而至於漢武本紀,事誠漢武之事,志不必漢武之志也。惡乎志?文是已。馬遷之書是馬遷之文也,馬遷書中所敘之事,則馬遷之文之料也……是故馬遷之為文也,吾見其有事之鉅者而檃括焉,又見其有事之細者而張皇焉,或見其有事之缺者而附會焉,又見其有事之全者而軼去焉,無非為文計不為事計也。」(金聖歎《水滸傳》二十八回總批)
可惜的是,文學與真實的糾葛,由來已久,討論俠的人,也從來不曾意識到這一層,他們總是很自然地從文學作品中理解並感受到俠,再將這種理解和感受投射到歷史的詮釋上去。所以,歷史上不符合他們之理解與感受的資料,就都被過濾掉了、被塗改換色了、被不明究理地搞錯了。比如「積惡凶暴,好遊俠」(後漢書•郎顗傳),是歷史上俠客常見的形象,但很少被提起。俠是「盜跖之居民間者」(史記•遊俠傳),而居然被解釋為代表民間利益反抗官府的英雄;唐人〈俠客行〉〈遊俠篇〉等作品,也被視為唐代任俠風氣的寫照。
大家似乎都還不了解,作品之擬意與寄託,乃是用以馳騁作者的想像和抒發心中的意願,不能與歷史事件混為一談。以致逵徑亡羊,令人徒滋浩嘆!


(二) 歷史的詮釋

 1.充滿意義判斷的歷史
在文學與歷史的詭譎辯證裡,文學之想像和歷史交揉氤氳,已經是個迷人的話題,俠,剛巧又為這種水乳交融的迷離煙景,作了一番最好的見證。
而歷史本身的理解與詮釋,在脫離它與文學的複雜糾葛處,卻也自成園地。在這片園地裡,我們看待歷史中的俠行俠跡,又常犯什麼樣的錯誤呢?
很少人了解,歷史是經過詮釋才能存在的。而且,不同的歷史詮釋與詮釋者,即會帶來面貌迥異的「歷史」。以司馬遷的《史記》來說,《遊俠列傳》刻劃遊俠,事實上就根本不是「如實」的,其中充滿了作者對俠的詮釋和意義判斷,故其文開頭說︰

今遊俠其行雖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阨困,既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蓋亦有足多者焉。

中間說︰

余悲世俗不察其意,而猥以朱家、郭解等,令與暴豪之徒同類而共笑之也。

結尾說︰

自是之後(郭解死後)為俠者極眾,敖而無足數者。……至若北道姚氏、西道諸杜、南道仇景、東趙他羽公子、南陽趙調之徒,此盜跖居民間者耳,曷足道哉!此乃嚮者朱家之羞也!

顯然司馬遷在寫這篇傳記時,採取了一個異乎時人的詮釋觀點。——一般人把朱家郭解等人也視同暴豪之徒,但太史公卻認為無論在朱家郭解同時或後代,為俠者雖然有許多確實只是盜匪、只是魚肉民間的暴豪;但朱家郭解等人在不軌於正義的同時,另外顯示了某一些值得稱道的美德,足以為世勸勵,比一般的遊俠高明些。因此他寫《遊俠列傳》,並不客觀描述記錄當時北道姚氏、西道諸杜等遊俠,而只介紹朱家郭解等人。
這就是說司馬遷對於遊俠,基本上已經有了一種意義判斷,採取了一個批判的觀點,認為俠是不對不好的;然後再在這些不對不好的人物中,選擇朱家郭解等例子,作為價值的表率,而對這些人物的行為,做了某些詮釋(如千里誦義、為死不顧之類)。
換句話說,司馬遷寫的,根本不是什麼客觀的歷史,裡面充滿了意義的選擇、判斷與對歷史的詮釋。而這種詮釋,當然又跟詮釋者司馬遷本人的意義取向、價值觀有密切的關聯。
這種關聯,大概可以包括兩方面,一是司馬遷的「正義」。在他整個意義世界裡,他是以孔子自任的,因此他的意義判斷顯然仍以儒家為依歸,故吳齊賢云︰「(遊俠傳)首二句以儒俠相提,而論借客形主」「側重一句,儒是史公應言主意」、「太史公傳遊俠,雖借儒形俠,而首即特書曰學士多稱於世云,則其立言之旨為何如哉!」又說太史公在結尾時說「嗚呼!惜哉!」及是「言名為遊俠所竊,寧有定準乎!所以深惜之,所以深貶之也。」
另一方面,則是司馬遷的存在感受和個人遭際,此即「詮釋情境」之問題。在詮釋時,詮釋者、詮釋情境和詮釋對象,乃是滾在一起的,太史公個人的遭遇和他對時代、對存在的感受,逼使他去關切遊俠,並且採取這樣一種詮釋立場。
古人評《史記》時,常很敏銳地抓住這個問題,指出他是有所激而云然。如歸有光云:「昔太史公自以身不得志,於古豪人、俠士周人之急、解人之難,未嘗不發憤慨慕而極言之。」(文集二,夏懷竹字說序)、董份云︰「史遷遭李陵之難,交遊莫救,身坐法困,故感遊俠之義,其辭多激。故班固譏進姦雄,此太史之過也。」、柯維騏云︰「太史公作傳,豈誠美其事哉?遷遭李陵之禍,平昔交遊,緘默自保;其視不愛其驅、赴士之厄困者何如?」茅坤云︰「太史公下腐時,更無一人出死力救之,所以傳遊俠,獨蘊義結胎在此」……,均是如此。
這是太史公特殊的立言背景與心理態度,這種態度,一旦和他平夙信仰的價值系統、意義判斷相結合以後,他對俠的詮釋,便背離事實之真,而呈現出特殊的意義來了。這正如楊慎論《遊俠列傳》時講的︰「或曰季札豈遊俠耶?余曰︰太史公作傳,既重遊俠矣,必援名人以尊人,若《貨殖傳》之援子貢也。」
子貢固然是億則屢中的大豪商,但子貢又豈止是商人?一般的商人又何能比肩於子貢?此處等,正顯示了史家點化歷史,使其具有意義與價值的精彩一面,猶如董狐之筆,明明非趙盾弒君,但在史官的意義判斷底下,卻仍然要寫著「趙盾弒其君」,春秋之微言與大義,就常存在於這些地方。
可是,讀史者領受了這些意義之後,卻很難分得清楚趙盾在事實上是否曾經弒君,史家賦予的意義和實際歷史人物的表現,經常混為一談,不但認為俠就是朱家郭解一類人(而忘記了盜跖之居民間者也是俠),更以司馬遷的詮釋,作為歷史上實際遊俠人物的精神內涵或性質。於是,俠便成了一個價值判斷用語,代表我們對某些已諾必信、不愛其軀、救人之困厄等美德的稱讚辭,如大俠、俠女、俠客行等,都逐漸不再是一個描述用語了,充滿著價值的崇高感。
這樣一種價值的崇高感,更會因為跟我們自己對存在處境的感受及理解,對它做一番再詮釋,輾轉漫衍,幻拓無端,發展出各種不同的俠客形象;並將這形象投射到歷史上去,認為歷史上的俠就是這個樣子。
這種情形,在近代特別熾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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