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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編福爾摩斯經典探案集

血字的研究 A Study In Scarlet

第一部 前陸軍軍醫約翰‧華生回憶錄
第一章 夏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拿到倫敦大學的醫學博士學位後,又到內特黎接受了專為軍隊外科醫生舉辦的課程培訓。學成後,我就立即被派往諾桑伯蘭第五火槍軍團做助理軍醫。當時,該團駐紮在印度。我正要到部隊去報到時,第二次阿富汗戰役就爆發了。剛在孟買登岸,我就得知諾桑伯蘭第五火槍軍團已經開拔,深入敵國腹地。還有不少軍官也面臨著和我一樣的困境,於是我和他們一起追趕這支隊伍。終於,我們順利地在阿富汗境內的坎大哈趕上了,隨即走馬上任,投入戰鬥。
那次戰役給許多人帶來了榮耀和升遷機會,但給我帶來的卻是災難和不幸。我赴任後不久就被調到伯克郡旅,隨後參加了該旅在邁旺德打響的一場生死戰。激戰中,一顆流彈擊中了我的肩膀,肩骨被打碎了,傷到了鎖骨下的動脈。忠勇的勤務兵摩瑞把我扔在馬背上,救回英國陣地。要不是這樣,我恐怕就落入那幫兇殘的嘎吉人手裡了。
傷痛讓我元氣大傷,長途轉送更把我折磨得虛弱不堪,但我總算是和一大批傷病員一起,轉移到了位於白沙瓦的後方醫院。在醫院裡,我得以很好地休養,漸漸能下床在病房裡走動,有時甚至可以走到迴廊上去曬太陽。可就在這時,殖民地印度的惡疾——傷寒又一次把我擊倒在病榻上。一連好幾個月,我都在死亡線上掙扎。最後總算醒過來了,逐漸開始好轉。因為我的身體極其虛弱,形容枯槁,醫療委員會決定將我即刻遣送回國。於是,我搭乘「奧龍特斯」號運輸艦回國,一個月後在樸資茅斯碼頭上岸。見我身體已是難以復原,當局大發慈悲,恩准了我九個月的假期,讓我恢復一下。
在英格蘭,我沒有親友牽掛,自由得像空氣一樣。或者說,就像那些每天有十一先令六便士固定收入的人一樣,活得逍遙自在。在這種狀況下,我自然就陷進了倫敦這個大染缸,因為大英帝國所有無所事事、遊手好閒之徒都飛蛾撲火般地集聚於此。我待在斯特蘭德大街的一個私人旅館裡,過著百無聊賴的生活,錢一到手就沒了,大大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我的經濟狀況終於亮起了紅燈,很快我就意識到:如果不離開這個大城市,搬到鄉下去住,就只有徹底改變我的生活方式。我選擇了後者,決定搬離這個旅館,另找個普通些、便宜些的住處。
就在我下定決心的那天,我站在克萊蒂利安酒吧門口時,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回頭一看,原來是我在巴茨時的一個助手——小斯坦弗。在人海茫茫的倫敦城見到一張熟悉的面孔,對一個孤獨寂寞的人來說,是件非常令人高興的事。原本,斯坦弗與我並不很熟,但那天我還是熱情地跟他寒暄起來,他見到我似乎也很高興。興奮之餘,我邀請他和我一起乘馬車去霍爾本共進午餐。
「華生,你最近在做什麼?」馬車緩慢駛過倫敦喧囂的街道時,他滿臉詫異地問,「怎麼臉色蠟黃,瘦得像根蘆柴棒。」
我簡單地向他敘述了我遇險的事。
聽完我的遭遇後,他同情道:「真可憐!你現在怎麼打算啊?」
「先找個住處,」我回答說,「我想租間價格公道但還算舒適的房子,就是不知道好不好找。」
「真是怪了,」他說,「今天你是第二個對我說這話的人了。」
「第一個是誰?」我問。
「是一個在醫院化驗室上班的人。今天早上他還在唉聲歎氣,找了幾間不錯的房,可惜腰包不厚實,卻又找不到人合租。」
「天哪,」我大聲說,「如果他真要找人合租的話,我不是正好嗎?我一直想有個伴,一個人住太孤單了。」
小斯坦弗舉著酒杯,驚訝地望著我:「你還沒聽說過夏洛克‧福爾摩斯這個人吧?不然,你也許不會願和他做伴的。」
「怎麼,他有什麼讓人厭的?」
「哦,我倒不是說他有什麼讓人厭的地方。只是他的想法有點古怪,癡迷於某些科學研究。但據我所知,他還是個非常正派的人。」
「我猜,他是學醫的吧?」我問。
「不——我也不知道他打算要幹什麼。他精通解剖學,還是個一流的藥劑師。但據我所知,他從來沒有系統地學過醫學,他鑽研的東西很雜、很偏門。不過,他倒是積累了很多不尋常的知識,就連他的教授都感到吃驚。」
我又問:「你從來沒問過他,到底在幹些什麼?」
「沒有,他不是那種能輕易套出話的人,儘管高興時,也愛講話。」
「我倒是很想會會他,」我說,「如果要找個人合住,我倒是想找個好學而又喜靜的人。我身體不太好,受不了喧鬧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受夠了,這一輩子都不想再受那個罪了。我怎樣才能見到你的那位朋友呢?」
「他一定在化驗室。」小斯坦弗回答說,「他有時幾個禮拜都不去那裡一次,有時候卻從早到晚都在那兒。如果你願意,我們吃完飯,就一起坐車去找他。」
「好的!」我說,接著就聊到別的話題上去了。
在離開霍爾本去化驗室的路上,小斯坦弗又講了講那位我心儀的合租人的詳細情況。
「如果你們相處不好,可別怪我,」他說,「我只是在化驗室裡偶然見過他,對他的情況略知一二,僅此而已。是你提議安排見面,有事我可不負責任。」
「相處不好就散夥,這又不是什麼難事。」我回答說。「在我看來,斯坦弗,」我補充說,眼睛盯著我的同伴看,「你急於撇清與此事的關係,一定是有原因的。是不是這個人的脾氣很不好,還是別的什麼原因?別遮遮掩掩的!」
「這事真不知道怎麼說好,」他笑了笑說,「從我個人來看,福爾摩斯有點科學過了頭,近乎冷血。我記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鹼給他的朋友嘗。你懂的,這並非出於惡意,只不過是出於一種鑽研精神,他想要確切瞭解它的藥效。說句公道話,我認為他自己也隨時準備這樣做。他狂熱地追求知識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這沒有錯啊!」
「是的,不過可能有些過分。他甚至在解剖室裡用棍子抽打屍體,這肯定就有些顯得怪異了。」
「抽打屍體?」
「是啊,為了證實人死以後還能造成什麼樣的傷痕。這是我親眼所見。」
「您不是說他不是學醫的嗎?」
「對啊,天曉得他在研究些什麼。我們到了,他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您自己看吧。」他說這些時,我們走進一條狹窄的胡同,穿過一個小小的邊門,來到一所大醫院的側樓。我對這種地方很熟悉,不用人領我們就踏上了陰冷的石階,穿過一條長長的走廊。走廊兩壁刷成了白色,上面開了幾扇暗褐色的小門。走廊的盡頭有一條低矮的拱形過道通往化驗室。在這間高大的屋子裡到處都雜亂地丟放著瓶子,橫七豎八地擺著幾張大的矮桌子,上邊放著些蒸餾瓶、試管和閃耀著藍色火焰的小煤氣燈。
屋子裡只有一個人,在靠裡邊的一張桌子邊埋頭工作。聽到我們的腳步聲,他回過頭來瞧了一眼,就跳了起來歡呼道:「我找到了!我找到了!」他對著小斯坦弗大聲說,拿著一個試管向我們跑來,「我找到了一種試劑,只能用血紅蛋白來沉澱析出,別的都不行。」他臉上的神情,比發現了金礦還快活。
「這位是華生醫生,這位是福爾摩斯先生。」斯坦弗給我們做了介紹。
「您好。」福爾摩斯使勁地拽著我的手,熱情地說。真不敢相信他手勁會有那麼大。「看得出來,您去過阿富汗!」
「您怎麼知道的?」我驚訝地問。
「這沒啥大不了的,」他說著,咯咯地笑了起來,「還是談談血紅蛋白吧。您一定能夠看出我這個發現的重要意義吧?」
「從化學研究上看,這是很有意思的事,毫無疑問,」我回答說,「但從實用性看……」
「哎,先生,這可是近年來法醫學上最實用的發現了。您沒發現這種試劑可以用來準確無誤地鑒別血跡嗎?到這邊來!」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拽到他原來工作的那張桌子邊。「我們先弄點鮮血,」說著,他把一根長針插入自己的手指,接著用一根吸管吸了一滴血,「現在把這一點點血放進一公升水裡去。您看,這種混合液看起來就像清水一樣,其中血液所占的比例還不到百萬分之一。但我確信,這還是能夠讓它發生某種化學反應。」說著,他就把幾粒白色晶體扔進這個容器,然後又加入了幾滴透明的液體。不一會兒,裡面的溶液變成了暗紅色,一些棕色混濁物析出後沉澱到瓶底。
「哈哈!」他拍著手,就像拿到新玩具的孩子一樣興高采烈地說,「您看怎麼樣?」
「看來這是一種非常精密的實驗。」我說。
「妙極了!妙極了!過去的樹脂測試法操作起來很繁瑣,而且還不可靠。用顯微鏡檢測紅細胞的方法也同樣如此。如果血跡是幾小時前留下的,顯微鏡檢測法根本就沒用。但現在,不論新的血跡還是舊的血跡,這種方法都有效。要是這種檢驗法能早點發現,數以百計逍遙法外的罪犯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確實如此!」我喃喃地說。
「刑事案件的偵破大都取決於這一點。通常案發後,要幾個月才能發現疑犯。也許在檢查疑犯的衣物時,發現了褐色斑痕。但這些斑痕是血跡、泥跡、鏽跡、果汁殘跡,還是其他什麼呢?這個問題讓許多專家都感到麻煩。為什麼呢?因為沒有可靠的檢測方法。現在有了夏洛克‧福爾摩斯的檢測法,就不會有什麼困難了。」
他說這話的時候,眼裡閃爍著興奮的光芒。他一手按在胸前,向我們鞠躬,彷彿在向想像中鼓著掌的觀眾致謝。
「恭喜您!」我說,他狂喜的樣子,使我非常訝異。
「去年發生在法蘭克福的馮‧彼少夫一案,如果有這種檢測法,那他肯定會被送上絞刑架。還有布萊德弗的梅森、臭名昭著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勒夫威爾和新奧爾良的賽姆森……我能列舉出二十幾個這樣的案子。這種檢測法在其中都能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你可真是歷年罪案的活字典,」 斯坦弗笑著說,「你可以去辦份報紙了,名字就叫《警務舊聞》。」
「這樣的報紙讀起來一定非常有意思。」福爾摩斯說著,把一小塊藥膏貼在手指的傷口上。接著,他又轉過臉笑著對我說:「總是和有毒的東西打交道,我得小心點。」說著,他伸出手給我看。只見上面貼滿了大小差不多的藥膏,因為受到強酸的腐蝕都已經褪了色。
「我們來這兒有點事,」斯坦弗說著,一屁股坐在了一只三腳高凳上,用腳把另一只推給我,「這位朋友要找個住處。聽你抱怨沒人與你合租房子,所以我覺得應該把他介紹給你認識。」
聽說我願與他合租房子,福爾摩斯顯得非常高興。「我看中了貝克大街的一套公寓,」他說,「非常非常適合我們兩個住。我想,您對濃烈的煙草味不是很反感吧?」
「我一直抽『船』牌煙。」我回答說。
「那太好了!我常擺弄些化學藥品,偶爾也做些實驗,您介意嗎?」
「絕對不會。」
「那讓我想想,我還有些什麼毛病呢?有時心情不好,我會連著好些天不說話。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您可別以為我故意不搭理人。不用管我,我很快就會好的。您有什麼毛病要說嗎?兩人合住前,最好先瞭解一下彼此身上最惡劣的臭毛病。」
這樣的相互審查簡直讓我忍俊不禁。「我養了一隻小虎頭狗,」我說,「我的神經受過刺激,怕吵。還有就是,每天啥時起床都不一定,而且我這個人非常懶。身體好的時候,我還有其他一些壞毛病,但目前主要就這些了。」
「您把拉提琴也算作吵鬧嗎?」他急忙問。
「這就要看拉琴的人了,」我回答說,「若拉得好,那就是神仙一般的享樂,可要是拉得不好的話……」
「啊,那就行了,」福爾摩斯高興地笑著說,「我認為我們可以算是敲定了。當然了,前提是你對房子感覺滿意。」
「那我們什麼時候去看房子?」
「明天中午來這兒碰頭,我們一起去,把事情搞定。」他回答。
「好的,中午準時見。」 我一邊說著,一邊與他握手告別。他留下來繼續擺弄那些化學藥品,我和斯坦弗一起向住的旅館走去。
「哎,」我突然停下腳步,轉臉問斯坦弗,「他怎麼知道我去過阿富汗的啊?」
斯坦弗神秘兮兮地笑了起來。「這就是他的古怪之處了,」他說,「許多人都想知道他為啥能料事如神。」
「噢!這裡面有古怪?」我搓著手大聲說,「太有意思了。非常感謝您牽的線。有道是,『研究人就應從特定的人開始』。」
「那你是要研究他啦,」 跟我分手時,斯坦弗說,「不過,你會發現他是塊難啃的骨頭。我敢說,他從你身上瞭解到的,絕對會比你從他身上所瞭解的要多。再見!」
「再見。」我回答說,信步往旅館走去,對新結識的這位朋友,我內心充滿了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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