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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民國史的真相(卷四)蔣介石真相之(一)掌權:南京政府

如張宗昌、孫傳芳死守濟南,擬勸其開城;如負隅青島,擬勸其下野。他要求北伐軍注意「勿與日軍衝突,免計劃成泡影。」殷汝耕隨即將與松井會談情況電告黃郛,電稱:「所議成否不敢必,惟力避衝突,杜彼藉口,似屬可能。」2廿七日,黃郛隨即將殷電內容轉告在兗州的蔣介石。
  殷汝耕資歷尚淺,蔣介石意欲派張群以他個人代表的名義赴日,同時命黃郛到前方會商。四月廿七日,黃郛到上海與張群商量,認為張群時任上海兵工廠廠長,日本之行可能被外界誤認為與購械或訂約有關,影響內政外交。同日,二人電邀松井石根來華洽談,但松井覆電稱:待北伐軍佔領濟南後,直接赴當地與蔣介石會見。松井表示,希望張群隨往,並稱:日本與山東關係密切,佔領濟南後,何人當局,望密示,最好由張群出任,否則亦盼由與蔣有密切關係的人出任。3其間,黃郛還在上海與日本駐滬總領事矢田七太郎談話,矢田稱:根據他所得訓令及情報,在濟南的日兵決不袒奉。又稱:此次出兵,陸軍與外務省之間有嚴重約束,倘在魯日軍有挑戰或偏袒情形,請以事實見告,以便糾正云云。4
  由於蔣介石堅持要張群赴日,張群遂於四月三十日東行。
  
  二、蔣介石軍前交涉的失敗

  五月一日,國民革命軍克復濟南。次日,蔣介石、黃郛先後抵達濟南。日軍第六師團長福田彥助也於同日率兵六百名抵達。
  蔣介石抵達濟南後,委任方振武為濟南衛戍司令。方振武旋即會晤日軍旅團長齋藤,聲明負責保護外僑生命財產。五月三日,日軍製造了駭人聽聞的濟南慘案,殘殺國民政府駐山東外交特派員蔡公時等十七人,燒毀黃郛辦公處,並用大炮轟擊北伐軍。當日,日本陸軍參謀本部決定向山東增兵。
  濟南慘案發生的當日,蔣介石即嚴令部隊不得還擊,同時令城外的中國軍隊於下午五時以前撤離濟南,並將此事通知福田彥助,請其約束部下。四日,蔣介石應福田要求,派高級參謀熊式輝與日軍參謀長黑田周一舉行談判。據熊式輝後來回憶,「對方一種驕橫無人性的態度,並不是真心約來會商和解,似為故意對我加以激怒,求能擴大事態,阻礙我軍之渡河北進。」5黑田提出:一、濟南商埠街道,不許中國官兵通過;二、膠濟路與津浦路不許中國運兵;三、中國軍隊一律退至濟南二十里外。黑田並稱:「你是蔣總司令代表,請予簽字。」熊式輝當答以須返後請示。同日,蔣介石將濟南慘案經過電告南京國民政府。當夜,蔣介石與第一集團軍前敵總指揮朱培德、總參謀長楊杰及熊式輝等會商,決定分兵渡過黃河,繞道北伐。五日,蔣介石僅留少數部隊維持治安,本人偕黃郛退駐濟南城外黨家莊,同時函告福田彥助,盼其停止特殊行動,維持兩國睦誼。六日,蔣介石電飭北伐軍各部:「舉凡有礙邦交之標語與宣傳,尤應隨時取締,勿以一朝之憤而亂大謀。」6
  日本侵略者並不因蔣介石的退讓而稍戢凶鋒。五月七日,福田彥助提出五項條件,要求蔣介石在十二小時內答覆。條件為:一、有關騷擾及暴行之高級軍官,須嚴厲處刑;二、對抗日軍之軍隊,須在日軍陣前解除武裝;三、在南軍治下嚴禁一切反日之宣傳;四、南軍撤至離濟南及膠濟路兩側沿線二十華里外;五、為監視右項執行起見,在廿四小時以內,開放辛莊、張莊兵營。同日,蔣介石派熊式輝、羅家倫赴濟南,與福田彥助談判,接受了福田所提部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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