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殺手行動
流星的光芒雖短促,但天上還有什麼星能比它更燦爛,輝煌!
當流星出現的時候,就算是永恆不變的星座,也奪不去它的光芒。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最鮮艷的花還脆弱。
可是牠永遠只活在春天裡。
牠美麗,牠自由,牠飛翔。
牠的生命雖短促卻芬芳。
只有劍,才比較接近永恆。
一個劍客的光芒與生命,往往就在他手裡握著的劍上。
但劍若也有情,它的光芒是否也就會變得和流星一樣短促。
流星劃過夜空的時候,他就躺在這塊青石上。
他狂賭,酗酒。
他嫖,在他生命之中,曾經有過各式各樣的女人。
他甚至殺人!
但只要有流星出現,他都很少錯過,因為他總是躺在這裡等,只要能感覺到那種奪目的光芒,那種輝煌的刺激,就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歡樂。
他不願為了任何事錯過這種機會,因為他生命中很少有別的歡樂。
他也曾想抓一顆流星,當然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在他剩下的幻想已不多,幾乎已完全沒有幻想。
對他這種人來說,幻想,不但可笑,而且是可恥。
這也就是世界上最接近流星的地方。
山下小木屋的燈光還亮著,有風吹過的時候,偶爾還會將木屋中的歡笑聲、碰杯聲,帶到山上來。
那是他的木屋,他的酒,他的女人!
但他卻寧可躺在這裡,寧可孤獨。
天上流星的光芒已消失,青石旁的流水在嗚咽,狂歡的時候已經過去了,現在他必須冷靜,徹底的冷靜下來。
因為殺人前必須絕對冷靜。
他現在就要去殺人!
他並不喜歡殺人。
每當他的劍鋒刺入別人的心臟,鮮血沿著劍鋒滴下來的時候,他並不能享受那種令人血脈賁張的刺激。
他只覺得痛苦。
但無論多深邃,多強烈的痛苦他都得忍受。
他非殺人不可。
不殺人,他就得死!
有時一個人活著並不是為了享受歡樂,而是為了忍受痛苦,因為活著也是種責任,誰也不能逃避。
他開始想起第一次殺人的時候。
洛陽,是個很大的城巿。
洛陽城裡有各種人,有英雄豪傑,有騷人墨客,有的豪富,有的貧窮,還有兩大幫派的幫主,三大門派的掌門人住在城裡。
但無論誰的名聲都不如「金槍李」那麼響亮。無論誰的產業都沒有金槍李一半多,無論誰也無法抵擋金槍李的急風驟雨七七四十九槍。
他第一次殺人,就是金槍李。
金槍李的財富和名聲並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連他自己都記不清。
但卻從沒有一個人妄想來殺他,也沒有人敢。
金槍李手下有四大金剛、十三太保。每個人的武功都可說是江湖中第一流的,還有兩個身長八尺的力士為他扛著金槍。
這些人經常寸步不離他左右。
他自己身上穿著刀槍不入的金絲甲,別人非但無法要他的命,根本無法近他的身。
就算有人武功比他高,要殺他,也得先突破七道埋伏暗卡,進入他住的金槍堡去。打退圍擁在他四周的力士、四金剛、十三太保,然後一槍刺入他的咽喉,絕不能刺在別的地方。這一劍絕不能有絲毫錯誤,絕不能慢半分。因為你絕不可能有第二次機會。
沒有人想去刺這一劍,沒有人能辦得到。
只有一個人能辦得到,這人就是「他」,就是孟星魂。
他先花了半個月的工夫將金槍李的生活環境、生活習慣、左右隨從,甚至連每天的一舉一動都打聽得清清楚楚。
他又花了一個月的工夫混入金槍堡,在大廚房裡做挑水的工人。
然後,他再花一個半月的工夫等待。
什麼事都容易,等卻不容易,金槍李就像是一個冷淡而貞節的處女,永遠不給任何人一次侵犯他的機會,甚至,連洗澡、上廁所的時候,他身旁都有人守護。
可是,只要能等,機會遲早總會來的——處女總有做母親的時候。
有一天,狂風驟起,吹落了金槍李頭上的高冠,緊貼在他身旁的四個人同時搶著去追。
金槍李的目光也跟隨著被風吹走的帽子。
在這一剎那間,沒有人留意別的,因為這一剎那實在太短,沒有人能把握住這一剎那機會的。
所以他們疏忽了,他們認為這根本沒有什麼值得擔心的。
孟星魂就在這一剎間衝了過來,斜劍一刺。
只一刺!
劍往金槍李左頸後的血管刺入,右頸前的喉管刺出!
劍立刻拔出。
鮮血激飛,霧一般的血珠四濺。
血霧迷漫了每個人的眼睛,劍光驚飛了每個人的魂魄!
血霧散開的時候,孟星魂已到十丈外。
沒有人能形容他身法的速度,同時更沒有人能形容這一劍的速度。
據說金槍李入殮的時候,眼睛還是瞪著的,目中還是充滿了懷疑和不信。
他不信自己也會死!
他死也不信有人能殺得了他的。
金槍李的死訊立刻震動了天下,但孟星魂的名字卻還是沒沒無聞。
因為誰也不知道是什麼人下的毒手。
有人發誓要找到這「兇手」,為金槍李報仇。
有人發誓要找到這「救星」,跪下來吻他的腳,感激他為江湖除了一害。
還有些一心想成名的少年劍客,也在找他,卻只不過是想跟他鬥一鬥,比比看是誰的劍快。
這些他全不在乎。
殺了人後,他就一個人跑回那孤獨的小木屋,躲在屋角流著淚嘔吐。
到現在,他雖已不再流淚,無淚可流,但每次殺了人後,每次看到劍鋒上的血漬的時候,他還是忍不住要一個人躲著偷偷嘔吐。
殺人前,他是完全冷靜,絕對冷靜,極端冷靜的。
可是殺人後,他就再也不能控制自己。
他必須狂賭,酗酒,爛醉,去找最容易上手的那個最好看的女人,來將殺人的事忘卻。他很難忘卻,甚至根本無法忘卻。
所以他只有繼續不停的狂賭,酗酒,繼續不停的找女人。
直到他下一次殺人的時候。
那時他就會一個人跑到山上,在流水旁的青石上躺著,什麼事都不做,什麼事都不想。
他不能想,也不敢想。
他只是勉強地使自己冷靜下來,好去殺另一個人。
這個人和他既不相識,也沒有恩怨,甚至連見都沒有見過。
這個人的死活本來也和他全無關係。
可是現在他必須去殺這個人。
他殺他只因為高老大叫他這麼樣做。
他第一次見到高老大的時候,才六歲。那時他已餓了三天。
飢餓對一個六歲大的孩子來說,甚至比死更可怕,比「等死」更不可忍受。
他餓得倒在路上,幾乎連什麼都看不到了。
六歲大的孩子就能感覺到「死」,本是件不可思議的事。
但那時他的確已感覺到死——也許那時他死了反倒好些。
他沒有死,是因為有隻手伸過來,給了他大半個饅頭。
高老大的手。
又冷,又硬的饅頭。
當他接著這塊饅頭的時候,眼淚就如春天的泉水般流了下來。淚水浸濕了饅頭。他永遠不能忘記又苦又鹹的淚水就著冷饅頭嚥下咽喉的滋味。
他也永遠無法忘記高老大的手。
現在,這隻手給他的不再是冷饅頭,而是白銀、黃金,他要多少就給多少。
有時這隻手也會塞給他一張小小的紙條,上面只寫著一個人名,一個地方,一個期限。
紙條是那個人的催命符!
「蘇州,孫玉伯,四個月。」
四個月,這期限就表示孫玉伯在四個月內非死不可。
自從他殺了金槍李之後,他從來沒有再花三個月的時間殺一個人。
就算他殺點蒼派第七代掌門人天南劍客的時候,也只不過用了四十一天。
這並不是因為他的劍更快,而是因為他的心更冷,手也更冷。
他知道再也不必花三個月的工夫去殺人。
高老大也知道。
但現在,期限卻是四個月,這已說明了孫玉伯是個怎麼樣的人,要殺這個人是多麼困難、多麼艱苦。
「孫玉伯」這名字孟星魂並不生疏,事實上,江湖中不知道孫玉伯這名字的人,簡直比佛教徒不知如來佛的還少。
在江湖中人的心目中,孫玉伯不但是如來佛,也是活閻羅。他善良的時候,可以在一個陌生的病孩子床邊說三天三夜故事,但他發怒的時候,也可以在三天中將祁連山的八大寨都夷為平地!
這顯赫的名字,此刻在孟星魂心裡卻忽然變得毫無意義了,就好像是一個死人的名字。
他甚至又可想像出劍鋒刺入孫玉伯心臟時的情況。他也能想像得到孫玉伯劍鋒刺入他自己心臟的情況。不是孫玉伯死,就是他死。
這其間已別無選擇的餘地,只不過無論是誰死,他都並不太在乎。
東方漸漸現出曙色,天已亮了。
乳白色的晨霧漸漸在山林間、泉水上升起,又漸漸一縷縷隨風飄散,誰也不知飄散到什麼地方,飄散到消失為止。
人生,有時豈非也正和煙霧一樣!
孟星魂慢慢的站了起來,慢慢的走下山。
小木屋就在山下的楓林旁,昏黃的燈光照著慘白的窗紙,偶爾還有零星的笑聲傳出來。屋子裡的人顯然不知道歡樂已隨著黑夜逝去。現實的痛苦已跟著曙色來了,還在醉夢中貪歡一晌。
孟星魂推開門,站著,瞧著。
屋子裡已只剩下四、五個人,四、五個似乎完全赤裸著的人,有的沉醉,有的擁睡,有的卻只是在怔怔的凝視著酒樽旁的孤燈。
看到孟星魂,沉醉的半醒,相擁的人分開,半裸著的女孩子嬌笑著奔過來,白生生的手臂似蛇一般纏住了他脖子,溫暖的胸貼上他的胸膛。
她們都很美麗,也都很年輕,所以她們還未感覺到出賣青春是件多麼可怕的事,還能笑得那麼甜,那麼開心!
「你溜到哪裡去了,害得我們連酒都喝不下去了。」
孟星魂冷冷的瞧著她們,這些女孩子都是他找來的,為她們,他袋中的銀子已水一般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