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吟遊問俠之吟遊-遊的精神文化史論

一、社會現象的理解
中國社會學的先驅者之一,費孝通先生,在民國三十四年寫過一冊《鄉土中國》,三十七年又出版了《鄉土重建》,試圖從社會的結構型態來分析中國的鄉村。這原本是他講授「鄉村社會學」時所發展出來的講稿及意見,不料他在這兩本書中所描述的中國農村社會結構,卻成為邇後社會學界在分析中國文化特性時所常用的模型。
據費孝通的研究,中國農村與西洋社會有型態上的不同。例如中國農村社會是一種並無具體目的,僅因大家在一起生長而發生的社會,可稱為「有機的團結」,所以是一種「禮俗社會」。在這個社會中,人民很少遷徙移動,世代住在一塊土地上,附近全是生活在同一環境中的熟人與親戚,因此一切靠的不是法律,而是熟習所形成的禮俗。西洋社會則不然,它主要是一種為了完成某任務而結合的社會,故須要契約、須要法律,屬於「機械的團結」,可稱為「法理社會」。
順著這種對比區分,我們就可以看到中國農村社會是靠著禮俗來構成秩序的長老統治型態,強調人治、重視血緣與地緣關係,由血緣地緣之親疏遠近來構成人與人的親疏判斷。因此中國農村基本上是種「差序格局」,以自己為中心,一圈圈推出去。反之,西洋社會是法理社會,人群以某些任務而組合,形成一個個團體。團體即其社會之單位,團體中人與團體外的人,分得很清楚,故為一種「團體格局」。
由於費先生的對比研究十分醒豁,文字又清新暢達,致使其差序格局、鄉土社會、長老統治、禮俗秩序等術語及概念大為流行。他對中國社會的定性分析,也成為這幾十年來討論中國社會及傳統文化者的基本常識和許多論述的起點,影響異常深遠。或者說,費先生對中國社會的描述,符合了大多數人對中國的印象。例如說中國是個農業文明,中國人鄉土觀念濃厚、不輕易離鄉,而且家族關係深厚、尊重家族中長幼人倫秩序、家長族老的權威比較大……等等。費先生的研究,乃是把這些一般人的通俗印象,以學術研究的架構和一些社會學術語予以表述出來罷了。所以提出來以後,立刻獲得認同,廣為學界所援用。而且並不只社會學界引用其說,凡討論中國社會性質及中國傳統文化特性者,大抵都在基本論述框架上,運用了他的這些講法。
以林安梧先生近年一系列企圖為中國文化「解咒」的研究來看,就可知道費先生之說影響之深,已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林氏在論中國文化傳統中的「血緣性縱貫軸」時,整篇論文十四個附注,除引了一句《三字經》、一句《論語》、一句《孟子》之外,只參考過兩個人的著作,一是他自己,另一位就是費孝通。而且這種參考並非枝節式的引用或借徑,乃是整體性的。他完全接受了費孝通對中國社會的分析,說道:
漢文化的族群構造方式,這「血緣」的方式,不只有「血」性,更重要的是有「土」性,因為這「土」性,而有其「根」性,也因而有其「德」性。漢文化自古即有「安土重遷」、「祖德綿綿」之說。這「安土重遷」與「祖德綿綿」看起來分而為二,其實它們是一體的。之所以會有「祖德綿綿」則因為「小農精耕經濟」所致。這麼一來,我們可以說「血性」「德性」都建立在「土性」之上的。費孝通在所著《鄉土中國》裡就說「從基層上看去,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這說的很有道理。
從文字上面,他這段話,只不過是接受費孝通「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論斷。其實不!他整套觀念都是費孝通的。《鄉土中國‧血緣與地緣》中曾說:
在穩定的社會中,地緣不過是血緣的投影,不分離的。生於斯,死於斯。把人和地的因緣固定了。生也就是血,決定了他的地。世代間人口的繁殖,像一個根上長出的樹苗,在地域上靠近在一夥。地域上的靠近,可說是血緣上親疏的一種反映。區位是社會化了的空間……空間本身是混然的,但是我們卻用了血緣的座標把空間畫分了方向和位置。
林安梧把血與土聯在一塊。且認為:
不是以土地為主,而是以其血緣統緒到這土地上做主。血緣與土地,血緣優先、土地其次。或者我們可以說:『血緣土地化,而有了根性;土地血緣化,而有了血性』。
云云,不就是費孝通所說的翻版嗎?「血緣性縱貫軸」的講法,不也就是由費氏「血緣座標說」來的嗎?
如此說來,難道從費孝通到林安梧,五十年間學術研究便無進步啦?那倒也不然。林安梧論中國社會具土根性、人民皆聚村而居、居此村多半為一宗族,均用費孝通說。但由此接著說因中國人皆如此依血緣性自然連結而生活,故發展出一種內聚關係,重視人與人之間的氣之感通;而且,因強調人與人之間的存在道德真實感,以致血緣性自然連結和人格性道德連結相滲透,形成道的感通性云云,則是費氏所未曾提到過的。
也就是說,把血、土性、德性合在一起講,是林安梧的貢獻。但為何氣的感通,又同時即具有道德的感通性?為何可以用氣的感通來解說怵惕惻隱之仁,實在難以令吾人明瞭。且加上了這個有關德性的解說,其實亦僅是對費孝通所云「中國鄉土社會乃一禮俗社會」的另一種說明。所以從大架構看,其說仍是費孝通鄉土中國論的翻版或借屍還魂。
依此架構看中國社會,乃是「鄉土社會──禮俗社會──家法社會」三位一體的。對於這樣的社會,費孝通希望予以改善。例如鄉土社會中人與人憑熟悉感與禮俗辦事,不需要文字,現在則須讓鄉村教育普及、鼓勵知識分子下鄉。林安梧則希望一面藉此辨明中國社會是如何地與那「經言說而論定之西洋契約法理社會」不同,一面想如何「調適而上遂」,解開中國封建帝制、宗法道德的魔咒。兩者目的不同,但對中國社會的認定卻是一樣。
類似林安梧這樣,深受費孝通影響的中國社會文化論者,其實不可勝數。舉林氏為例,只因他是我的老友,且其論述發表的時間最近而已。
但接受費氏學說的學者,包括林安梧在內,都沒有注意到這整個論述中間有個要命的錯誤:「鄉土社會」只是費孝通在講授鄉村社會學時,針對中國農村的分析,因此他說的只是中國「農村社會」的基本性質,不是中國「社會」的基本性質。
費孝通在《鄉土重建》最後一篇〈對於各家批評的總答覆〉中已特別聲明:
因為我的知識偏重在鄉村方面,所以我看一個問題時也不免從這方面入手。
又說:
我多年來研究的對象是中國的鄉村。鄉村只是整個中國社會的一部分,我從部分的認識中得來的看法,自不免亦有所偏。這一點是讀者必須先知道的。我明白如果不瞭解鄉村以外各種性質的社區,很容易像瞎子把象形容成四個大柱子。
這裡明確地說道:只從鄉村來分析中國,是一偏之見;唯因自己受知識所限,故僅能從這個角度來分析,希望讀者特別留意。事實上,在寫《鄉土重建》時,他已開始對鄉村之外的城市社區進行初步探索了,後期他的研究也越來越重視城鄉關係。但很不幸的是:他的讀者顯然未注意聽他的警告,竟把他對中國鄉村性質的描述,視為是對中國整個社會的說明,抱著大腿說是大象,且說大象就如四根大柱子。
不但如此,後來沿用費孝通學說的人,也沒考慮到:費氏所進行的是社會學式的調查,調查的是抗戰前期大陸某些鄉村的情況。這些民國時期的鄉村現象,是否能挪來做為歷史面的分析佐證,說明中國古代周秦漢唐宋元明清的社會性質,甚或文化性質?要這樣做,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進行「去歷史化」。假設中國社會是不變動的,民國時之農村,即為先秦之農村。如此才能逕以孔子墨子之言語來解釋中國家庭中的群己關係。
費氏本人即曾因此而把中國農村界定為一種「歷世不移」也「不變」的凝固型社會。後繼者更是完全忽略了此種做法與說法在方法學上的謬誤,未發現那種凝固不動的「歷世不遷」社會根本不可能存在、根本是基於去歷史化之需要而被製造出來的(是把中國社會視為歷代不變的那種方法,讓我們看見了歷代不變的社會),實在也可說是缺乏方法學的警覺。
此外,費氏在描述此種社會時,用以對比的所謂西方社會,難道又真是西方歷史上的社會狀態嗎?他為什麼不用西洋上古貴族奴隸社會或中古莊園社會來和中國農村相比較呢?在那樣的社會中,所謂西方「法理社會」「契約社會」又安在哉?顯然,費氏在那兒,也是去歷史化的,把西方近世工業革命後的社會性質,當做西方社會的一般狀況,而拿來跟中國農村相比較。
如此衡量,在某種意義上說,正是「傳統/現代」「中/西」比較的變型,用以扭轉改變中國當時之現況,促進中國的現代化而已。費孝通在這兒,用了「血緣→地緣」「身分→契約」「欲望→需要」等區分傳統社會與現代社會的術語,且區分之中即表明了進程。強烈主張中國應走脫此種鄉土傳統社會型態,朝向新工業富裕經濟時代邁進。後者因襲了這種意識型態,也套用著現代化論述,故亦不免把中國界定為「封建專制」,以相對於「民主法制」;為「宗法倫理」,以相對於「鄰人契約倫理」;為「農業鄉土社會」,以相對於「工商社會」,而希望打破那各種封建、宗法之宰制云云。
如此如此,從方法學上說,實乃錯亂不堪。但混雜了救世傷時之悲情與願力,有時還真是難以理喻。誰能發現中國社會不但不是農村鄉土社會,就連中國的農民也未必是定著於鄉土「安土重遷」的呢?
費孝通曾談到過中國農村裡經常發生的「逃荒」現象說:
像我這種在太湖流域裡長大的孩子,絕不會忘記一年一度甚至幾度的「難民到了」的恐怖。這就是所謂「就食江南」。……逃荒很可能是我們人口移動的經常原因。漢丁頓氏論中國民族性時特別重視這個現象。慷慨的、有同情心的人不容易不顧一切的就道,結果是被淘汰了。身體弱的、不容易適應別地水土的人在路上死了。留下的是代表著我們民族性的一輩肯低頭、自私、不康健卻也不容易死的難民們。……災區裡的難民擁到了附近比較好的地方,如果這地方所有的糧食衹夠自已吃的,經這批難民來一擠,也變成不夠吃的災區了,於是衹有加入難民團體一起出外就食了。這些難民一方面是邊走、邊死,另一方面是邊走、邊增;一直要到有餘糧可以擋住他們前進的地方纔停得下來。淮河流域的難民,逃荒可以一直逃到太湖流域。而且依我童年的記憶說,這是每年必有的現象。(《鄉土重建‧天災和逃荒》)
他的描述實在非常生動,當時逃荒的規模實在也非常驚人。但更驚人的是:為了維護他的鄉土中國說,他卻仍然堅信世代定居是常態,遷移只是變態:
鄉村裡的人口似乎是附著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會有變動。這是鄉土社會的特性之一。我們很可以相信,以農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態,遷移是變態。大旱大水、連年兵亂,可以使一部分農民拋井離鄉,但是像抗戰這樣大事件所引起基層人口的流動,我相信還是微乎其微的。(《鄉土中國‧鄉土本色》)
這就幾乎是用信仰在對抗經驗事實了。且不說永嘉南渡、五胡亂華、靖康之難等等,曾引起基層人口流動的大事件,在歷史上絕非微乎其微,而是屢見不鮮。各朝廷本身對人口遷徙也有政策在推動著,例如移民實邊、徙民至京,規模動輒數十百萬。而那所謂「可以使一部分農民拋井離鄉」的天災與人禍,既是每年都有,甚或一年會發生好幾次,其規模亦達到「恐怖」的程度,則那還能說是變態嗎?
農村裡,有句俗話說:「人挪活,樹挪死」。人不是樹,因此,費氏所相信的那種世代定居「常態」,其實才是變態特例。因為一整個宗族村莊,大多數人都必然會流往外地,只有少數人才會留在原址。這就是為什麼所有中國人在其姓氏族望之發源地都非常寥落,反倒花繁葉茂於異鄉的緣故。太原王、博陵崔、清河盧、隴西李。試問今日太原王氏、隴西李氏尚有若干?能比得上散居於各地的王李崔盧嗎?費氏只看到每年淮河流域的難民逃到太湖來,卻未想到秦漢關東關中之民奔走益州交州;中州衣冠,南渡長江;嶺南又繼而開發;然後,農民更駕著船,棄其田疇耕耨,赴南洋北美淘金伐木去了。世代定居?附著土地?哈哈哈!這是什麼神話?天底下怎麼可能有這樣的社會?中國尤其不是這種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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