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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宗棠傲經:動心忍性

一、橫逆——滄海橫流,方顯英雄本色

1.遇不如意事,最可驗平素道力
【原文】
遇不如意事,見不如意人,最可驗平素道力。時覺自己常有不是處,則德業自進。此願賢者百尺竿頭,更思進步也。
《左宗棠全集‧書信一》

◆解讀
碰到不如意的事情,見到自己不想見的人,這個時候最可以檢驗出一個人平時的修為。常常感到自己有不對的地方,這樣,自然就能增進品德。希望賢能的人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詳解】
每個人在生活中,都希望自己能心想事成,事事順遂。可是如果世界上真的是每個人都心想事成,那麼這個世界早已不復存在。因為人的欲望是無止境的,而能享受的財富資源總是有限的。由此看來,一個人心想事不成是一個人生活中的主流。
基於此,哲人們發明了一種辦法:少想,或者想得現實一些,這樣就比較容易心想事成了,這就是所謂沒有希望也就無所謂失望。看來,做人真是無奈。
然而,對於那些蓋世英豪來說,他怎麼可能把自己的志向定得很低呢,他常常是放眼世界、胸懷天下的,這樣,他所受到的挫折、打擊、痛苦就會比別人多得多。對於這樣的人,唯一的辦法,就是鍛煉自己抗打擊的能力,以逆境為動力,甚至當作「驗平素道力」的手段,去一步一步地走向成功。

2.迭遭諂謗,當奉身暫退,以待機之可轉

【原文】
弟已擊計出幕,不復侈口談論大局。自二年至今,所處之地,介於不紳不幕之間。蹤跡太幻,早已為世所指目。今更孤蹤特立。日與忌我、疑我者為伍,身家無可惜,性命不足惜。特拌此身家性命,而於大局、桑梓均無絲毫之裨,則殊不值耳。謹奉身暫退,以待機之可轉。
《左宗棠全集‧書信一》

◆解讀
我已經決定不再做幕僚,也不再開口談論時局。從咸豐二年到今天,我所處的地位,介於既不是紳士、又不是幕僚之間,飄蹤不定,早就被世人議論。現在則更加孤立,每天都與妒忌我、猜疑我的人在一起,我的身家性命都沒有什麼值得可惜的,只是自己對於
大局、對於家鄉父老都沒有絲毫幫助,所以覺得特別不值。現在我要暫時退出這是非之地,以等待轉機。

【原文】
昔年旁覽世局,知官場為傾軋爭奪之所,拘牽掛礙,不足有為。而鄙人氣質粗駮,不能隨俗俯仰,尤難入格。退處於幕,庶可息機行素,進退自由。不意仍為世所指目,卒與禍會也。若出幕而履戎行,其掛世網雖同。而進退存亡之機尚可自主。
《左宗棠全集‧書信一》

◆解讀
以前冷眼旁觀整個世道,知道官場是傾軋爭鬥的場所,人在裏面要受各種拘束、牽纏,不足以成事。而我的稟性較為粗陋,不能與世俗妥協,尤其難以涉足官場。退而為幕僚,也許可以隱藏自己,我行我素,進退自由。誰想到仍然成為矛頭所指,終於遭遇此禍。如果不當幕僚,涉足行伍,所受到的牽纏雖然相同,但在進退存亡的關鍵時刻仍可自我作主。

【詳解】
在晚清四大名臣中,左宗棠的傲氣是出了名的,即連曾國藩如此好脾性的人,也常常被他氣得要與之絕交。此種性格在官場中無疑是一大忌。好在左宗棠確有真才實學,所以官場中的有識之士對他常常採取包容的態度,不與之計較。但官場中的有識之士又有幾個?因此,一旦左宗棠撞在只知混跡官場、不知惜才的權臣手中,便難免厄運。這不,左宗棠因在與樊燮的交往中言行不慎,差點招來殺頭之禍。
樊燮是湖南永州鎮總兵。按清代兵制,鎮總兵相當於後來的陸軍師長。樊燮名聲很壞,同城員弁兵丁對他莫不怨聲載道。咸豐八年(一八五八年),駱秉章進京陛見時,曾參劾樊燮「私役兵弁,乘坐肩輿」,同時說明樊燮還有別的劣跡,待查明後再行稟奏。後來,永州知府黃文琛因公事去嶽州,恰巧駱秉章正在那裏巡視。黃知府就在旅行中拜見了駱巡撫,一是為了禮節,二是彙報地方上的情況。
這件事被樊燮知道了,以為黃文琛必是在巡撫面前告了他的狀。他怕自己的劣跡敗露,就找文案師爺魏龍懷商量對策,魏給他出主意說,駱巡撫幕府的左宗棠,雖然只是一個舉人,但和曾國藩、胡林翼、郭嵩燾等都是好朋友,兩屬湖南巡撫都很信任他,尤其是駱秉章對他更是言聽計從,都說他是二巡撫,何不先去見他。只要他肯幫忙,一個黃知府又算得了什麼!樊燮便依計而行,前去長沙謁見左宗棠。
其時,左宗棠已在湖南官場聲名卓著,接見官員,對他來說是家常便飯。而且每個來見他的官員,無不對他恭敬有加。樊燮是個有劣跡的官員,此時來求見左宗棠,本應謙卑有禮,但他只是很不在意地拱手作揖,而沒有按禮節屈體請安。左宗棠心中頓感不快,便直言不諱地說:「武官來見我,無論官職大小,照例都要先行請安,你不請安,何必來見。」
樊燮本是個粗人,一時性起,對左宗棠反唇相譏道:「朝廷體制,並沒有武官會見師爺要行請安禮的。我這武官已經是四品大員,戴上了紅頂子,而你不過是一個小小的舉人,

有什麼了不起?」於是二人就吵了起來。
左宗棠在負氣之下,不顧一切地打了樊燮的耳光,並把他罵了出去。
這年八月,樊燮由永州北上至武昌,經湖廣總督官文的一個名叫李錦棠的門丁的介紹,與官文深相結交。官文保樊燮署理湖南提督,即以雲南臨元鎮總兵栗襄署理永州鎮總兵。左宗棠對劣吏向來深惡痛絕,立即為駱秉章擬《參劾永州鎮樊燮違例乘輿私役弁兵摺》上奏清廷。摺中指出:
「永州一鎮探制兩廣交界地方,最為緊要……樊燮北上之時,正廣東連州、廣西賀縣賊勢披猖之際……乃當轄境軍務緊要,存城標兵不敷派撥之時,猶敢擅役弁兵隨同出境,似此玩視軍務,希便和圖,實為軍政之蠹。應請旨將永州鎮總兵樊燮先行交部嚴加議處,昭定例而肅戒行!」
咸豐帝接閱此摺,即於十二月十一日發出上諭:「該總兵以專閫大員玩視軍務,希便私圖,實屬膽玩!樊燮交部嚴加議處,即行開缺。」
將樊燮革職以後,駱秉章又派人到永州調查,據統計,樊燮私自提用軍費銀九百六十餘兩,公項錢三千三百六十餘串,又動用米折銀兩若干。
咸豐九年二月(一八五九年三月),左宗棠再次為駱秉章撰寫《已革樊總兵劣跡有據請提省究辦摺》上奏。三月十三日(四月十五日),咸豐帝閱後,發出上諭稱:
「已革湖南永州鎮總兵樊燮……種種劣跡均有確據,且擅提廉俸數至盈千,懸款無著,署中一切使用復提營中銀錢至數千之多,實屬咨意侵虧,大干功令,亟應徹底研究以儆官邪!樊燮著即行拿問,交駱秉章提問人證,嚴審究辦。並著湖北督撫飭查該革員現在行抵何處,即日押解湖南聽候查辦。」
樊燮為了逃避逮捕歸案,變被動為主動,遂在湖廣總督官文、一直對左宗棠心懷不滿的湖南布政使文格的唆使下,對左宗棠發動了反攻。既在湖廣督署告了駱秉章,又指控左宗棠把持湘政並接受賄賂,同時向都察院控告永州知府黃文琛。官文又迅速轉奏清廷,對駱秉章、左宗棠進行嚴厲參劾,說左宗棠一官兩印,囂張跋扈。咸豐帝閱奏後即頒下嚴旨,命湖北正考官錢寶青與官文逮捕左宗棠至武昌審判,如左宗棠果有不法情事,可即時就地正法。官文要把左宗棠押往武昌對簿公堂,定為充辟(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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