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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寅恪與紅樓夢

 

陳寅恪先生在自己的史學著作中提到或援引《紅樓夢》以取比,最多的是《論再生緣》和《柳如是別傳》兩部著作。後者釋證錢柳因緣詩,以明清易代爲其背景,涉及之人物與曹雪芹和《紅樓夢》有旨趣方面的關聯。前者所論之作者陳端生更是乾隆時期的女作家,和曹雪芹同一時代環境,思想傾向也不無暗合之處。所以此兩書中引證《紅樓夢》之處非常之多。
值得注意的是,《論再生緣》裏面對眾說紛紜的《紅樓夢》後四十回的作者問題,寅恪先生表示了自己的看法,而論證方式尤爲獨特。
他認爲世傳百二十回本的《紅樓夢》,是乾嘉時某個人參照各本糅合而成書的,所以書中試帖詩非常多。就《紅樓夢》研究的常例而言,這是一種很特別的解釋,反映出大史家的深厚學養。他的歷史故實的依據是,嘉慶修大清會典事例二十五禮部門乾隆二十二年條記載:「本年欽奉諭旨,會試二場表文,改用五言八韻唐律一首。剔釐科場舊習,務收實效。至將來各省士子,甫登賢書,即應會試。中式後,例應朝考。若非預先於鄉試時,一體用詩,垂爲定制,恐諸士子會試中式後,仍未能遽合程式。應自乾隆(二十四年)己卯科鄉試爲始,於第二場經文之外,加試五言八韻唐律一首。」同時又引同書同卷乾隆四十七年條云:「又議定二場排律一首,移至頭場試藝後。其性理論一道,移至二場經文後。」然後寅恪先生申論說:
 
可知自乾隆二十四年己卯以後,八股文與試帖詩同一重要。故應試之舉子,無不殫竭心力,專攻此二體之詩文。今通行本一百二十回之石頭記,爲乾隆嘉慶間人所糅合而成者。書中試帖體之詩頗多,蓋由於此。
 
陳寅恪先生認爲百二十回本「爲乾隆嘉慶間人所糅合而成」,站在歷史考證的立場,爲《紅樓夢》的作者問題增添了強有力的一說,而且引用的是當時最具權威性的法律文本「大清會典」,其結論之根據的可靠性實不可移易又不容異議。以此則《紅樓夢》前八十回和後四十回均出自一人之手的看法,便站不住腳了。

《論再生緣》也曾論及試帖詩寫法上的要求,指出八股文是代聖賢立言,而試帖詩則必須頌揚今聖。至於怎樣做才叫做頌揚今聖,他舉《紅樓夢》裏面的兩段故事爲例:「如戚本《石頭記》第十八回『慶元宵賈元春歸省,助情人林黛玉傳詩』中林黛玉代倩作弊,爲其情人賈寶玉所作『杏簾在望』五律詩,其結語云『盛世無饑餒,何須耕織忙』,及第五十回『蘆雪庵爭聯即景詩,暖香塢雅制春燈謎』中李紋李綺所聯『即景聯句』五言排律詩,其結語云『欲志今朝樂,憑詩祝舜堯』等即是其例。又悼紅軒主人極力摹寫瀟湘妃子,高逸邁俗,鄙視科舉,而一時失檢,使之賦此腐句,頌聖終篇。若取與燕北閒人《兒女英雄傳》第三十回『開菊宴雙美激新郎,聆蘭言一心攻舊業』中渴慕金花瓊林宴及誥封夫人,而行酒令之十三妹比觀,不禁爲林妹妹放聲一哭也。」《紅樓夢》第十八回和五十回兩個即景賦詩的例子,並不是作品的人物在作試帖詩,而是作者另有取意,讓不適合頌聖的人物(寶黛)、不應該頌聖的地點(閨房閉處的蘆雪庵),也莫名其妙地頌起聖來。不過這種寫法具有極強的反諷意義,作者「干涉時事」的意圖暴露無遺。寅恪先生引用此例說明試帖詩在寫法上必須以頌聖終篇,也是恰到好處。他當然深知《紅樓夢》作者的構意,可偏要「爲林妹妹放聲一哭」,其用意大約也是在「牝牡驪黃之間」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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