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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恨水精品集4:啼笑因緣【典藏新版】

那是民國十八年,舊京五月的天氣。陽光雖然抹上一層淡雲,風吹到人身上,並不覺得怎樣涼。中山公園的丁香花、牡丹花、芍藥花都開過去了;然而綠樹蔭中,零碎擺下些千葉石榴的盆景,猩紅點點,在綠油油的葉子上正初生出來,分外覺得嬌豔。
水池子裡的荷葉,不過碗口那樣大小,約有一二十片,在魚鱗般的浪紋上飄蕩著。水邊那些楊柳,拖著丈來長的綠穗子,和水裡的影子對拂著。那綠樹裡有幾間紅色的屋子,不就是水榭後的「四宜軒」嗎?在小山下隔岸望著,真個是一幅工筆圖畫啊!
這天,我換了一套灰色嗶嘰的便服,身上輕爽極了。袋裡揣了一本袖珍日記本,穿過「四宜軒」,渡過石橋,直上小山來。
在那一列土山之間,有一所茅草亭子,亭內並有一副石桌椅,正好休息。我便靠了石桌,坐在石墩上。這裡是僻靜之處,沒什麼人來往,由我慢慢地鑒賞著這一幅工筆的圖畫。雖然,我的目的不在那石榴花上,不在荷錢上,也不在楊柳樓臺一切景致上;我只要借這些外物,鼓動我的情緒。我趁著興致很好的時候,腦筋裡構出一種悲歡離合的幻影來。這些幻影,我不願它立刻即逝,一想出來之後,馬上掏出日記本子,用鉛筆草草的錄出大意了。這些幻影是什麼?不瞞諸位說,就是諸位現在所讀的《啼笑因緣》了。
當我腦筋裡造出這幻影之後,真個像銀幕上的電影,一幕一幕,不斷的湧出。我也記得很高興,鉛筆瑟瑟有聲,只管在日記本子上畫著。偶然一抬頭,倒幾乎打斷我的文思。原來小山之上,有幾個妙齡女郎,正伏在一塊大石上,也看了我喁喁私語。她們的意思,以為這個人發了什麼瘋,一人躲在這裡埋頭大寫。我心想:流水高山,這正也是知己了,不知道她們可明白我是在為小說布局。
我正這樣想著,立刻第二個感覺告訴我,文思如放焰火一般——放過去了,回不轉來的,不可間斷。因此我立刻將那些女郎置之不理,又大書特書起來。我一口氣寫完,女郎們不見了,只對面柳樹中,啪的一聲,飛出一隻喜鵲振破了這小山邊的沉寂。直到於今,這一點印象,還留在我腦筋裡。
這一部《啼笑因緣》,就是這樣產生出來的。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是否有什麼用意,更不知道我這樣寫出,是否有些道理。總之,不過捉住了我那日那地一個幻想寫出來罷了。——這是我赤裸裸地能告訴讀者的。在我未有這個幻想之先,本來由錢芥塵先生,介紹我和《新聞報》的嚴獨鶴先生,在中山公園「來今雨軒」歡迎上海新聞記者東北視察團的席上認識。而嚴先生知道我在北方常塗鴉些小說,叫我和《新聞報》、《快活林》也作一篇。我是以賣文糊口的人,當然很高興的答應。只是答應之後,並不曾預定如何著筆。直到這天在那茅亭上布局,才有了這部《啼笑因緣》的影子。
說到這裡,我有兩句贅詞,可以附述一下:有人說小說是「創造人生」,又有人說小說是「敘述人生」。偏於前者,要寫些超人的事情;偏於後者,只要是寫著宇宙間之一些人物罷了。然而我覺得這是純文藝的小說,像我這個讀書不多的人,萬萬不敢高攀的。我既是以賣文為業,對於自己的職業,固然不能不努力;然而我也萬萬不能忘了作小說是我一種職業。在職業上作文,我怎敢有一絲一毫自許的意思呢?當《啼笑因緣》逐日在《快活林》發表的時候,文壇上諸子加以糾正的固多;而極力謬獎的,也實在不少。這樣一來,使我加倍的慚愧了。
《啼笑因緣》將印單行本之日,我到了南京,獨鶴先生大喜,寫了信和我要一篇序,這事是義不容辭的。然而我作書的動機如此,要我寫些什麼呢?我正躊躇著,同寓的錢芥塵先生、舒舍予先生就鼓動我作篇白話序,以為必能寫得切實些。老實說,白話序平生還不曾作過,我就勉從二公之言,試上一試。因為作白話序,我也不去故弄什麼狡獪伎倆,就老老實實把作書的經過說出來。
這部小說在上海發表而後,使我多認識了許多好朋友,這真是我生平一件可喜的事。我七八年沒有回南;回南之時,正值這部小說出版,我更可喜了。所以這部書,雖然卑之無甚高論,或者也許我說「敝帚自珍」,到了明年石榴花開的時候,我一定拿著《啼笑因緣》全書,坐在中山公園茅亭上,去舉行二周年紀念。那個時候,楊柳、荷錢、池塘、水榭,大概一切依然;但是當年的女郎,當年的喜鵲,萬萬不可遇了。人生的幻想,可以構成一部假事實的小說;然而人生的實境,倒真有些像幻影哩!寫到這裡,我自己也覺得有些「啼笑皆非」了。
張恨水 一九三○年

 

※【作完〈啼笑因緣〉後的說話】
對讀者一個總答覆
在《啼笑因緣》作完以後,除了作一篇序而外,我以為可以不必作關於此書的文字了。不料承讀者的推愛,對於書中的情節,還不斷的寫信到「新聞報館」去問。尤其是對於書中主人翁的收場,嫌其不圓滿,甚至還有要求我作續集的。這種信札,據獨鶴先生告訴我,每日收到很多,一一答覆,勢所難辦,就叫我在本書後面做一個總答覆。一來呢,感謝諸公的盛意;二來呢,也發表我一點意見。
凡是一種小說的構成,除了命意和修辭而外,關於敘事,有三個寫法:一是渲染,二是穿插,三是剪裁。什麼是渲染,我們舉個例,《水滸》「武松打虎」一段,先寫許多「酒」字,那便是武松本有神勇,寫他喝得醉到恁地,似乎是不行了,而偏能打死一隻虎,他的武力更可知了。
這種寫法,完全是「無中生有」,許多枯燥的事,都靠著它熱鬧起來。什麼是穿插,一部小說,不能寫一件事,要寫許多事。這許多事,若是寫完了一件,再寫一件,時間空間都要混亂,而且文字不容易貫穿。所以《水滸》「月夜走劉唐」,順插上了「宋公明殺閻惜姣」那一大段;「三打祝家莊」,又倒插上「顧大嫂劫獄」那一小段。
什麼叫剪裁,譬如一匹料子,拿來做衣,不能整匹的做上。有多數要的,也有少數不要的,然後衣服成功。——小說取材也是這樣。史家作文章,照說是不許「偷工減料」的了;然而我們看《史記》第一篇《項羽本紀》,寫得他成了一個慷慨悲歌的好男子,也不過「鴻門」、「垓下」幾大段加倍的出力寫。至於他帶多少兵,打過多少仗,許多許多起居,都抹煞了。我們豈能說項羽除了《本紀》所敘而外,他就無事可紀嗎?這就是因為不需要,把他剪了。也就是在渲染的反面,刪有為無了。
再舉《水滸》一個例,史進別魯達而後,在少華山落草,以至被捉入獄,都未經細表。——我的筆很笨,當然作不到上述三點,但是作《啼笑因緣》的時候,當然是極力向著這條路上走。
明乎此,讀者可以知道本書何處是學渲染,何處是學穿插,何處是學剪裁了。據大家函詢,大概剪裁一方面,最容易引起誤會;其實仔細一想,就明白了。譬如樊家樹的叔叔,只是開首偶伏一筆,直到最後才用著他。這在我就因為以前無敘他叔叔之必要;到了後來,何麗娜有「追津」的一段渲染,自然要寫上他。不然,就不必有那伏筆了。
又如關氏父女,未寫與何麗娜會面,卻把樊家樹引到西山去,然後才大家相聚。有些人,他就疑惑了:關、何是怎麼會晤的呢?諸公當還記得,家樹曾介紹秀姑與何小姐在中央公園會面,她們自然是熟人;而且秀姑曾在何家樓上指給家樹看,她家就住在窗外一幢茅屋內。請想,關、何之會面豈不是很久?當然可以簡而不書了。類此者,大概還有許多,也不必細說了。我想讀者都是聰明人,若將本書再細讀一遍,一定恍然大悟。
又次,可以說上結局了。全書的結局,我覺得用筆急促一點。但是事前,我曾費了一點考量:若是稍長,一定會把當剪的都寫出來,拖泥帶水,空氣不能緊張。末尾一不緊張,全書精神盡失了。
就人而論,樊家樹無非找個對手,這倒無所謂。至於鳳喜,自以把她寫死了乾淨;然而她不過是一個絕頂聰明而又意志薄弱的女子,何必置之死地而後快!可是要把她寫得和樊家樹墜歡重拾,我作書的,又未免「教人以偷」了。總之,她有了這樣的打擊,瘋魔是免不了的。問瘋了還好不好?似乎問出了本題以外。可是我也不妨由我暗示中給讀者一點明示:她的母親不是明明白白表示無希望了嗎?鳳喜不見家樹是瘋,見了家樹是更瘋!——我真也不忍心向下寫了。
其次,便是秀姑。我在寫秀姑出場之先,我就不打算將她配於任何人的。她父女此一去,當然是神龍不見尾。問她何往,只好說句唐詩「只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了。
最後,談到何麗娜。起初,我只寫她是鳳喜的一個反面。後來我覺得這種熱戀的女子,太合於現代青年的胃口了,又用力的寫上一段,於是引起了讀者的共鳴。一部分人主張樊、何結婚,我以為不然:女子對男子之愛,第一個條件,是要忠實。只要心裡對她忠實,表面魯鈍也罷,表面油滑也罷,她就愛了。
何女士之愛樊家樹,便是捉住了這一點。可是樊家樹呢,他是不喜歡過於活潑的女子,尤其是奢侈。所以不能認為他怎樣愛何麗娜。在不大愛之中,又引他不能忘懷的,就是以下二點:一、何麗娜的面孔,像他心愛之人。二、何麗娜太聽他的話了。其初,他別有所愛。當然不會要何小姐;現在,走的走了,瘋的瘋了,只有何小姐是對象,而且何小姐是那樣的熱戀,一個老實人,怎樣可以擺脫得開!但是,老實人的心也不容易轉移的,在西山別墅相會的那一晚,那還是他們相愛的初程,後事如何,正不必定哩。
結果,是如此的了。總之,我不能像作《十美圖》似的,把三個女子一齊嫁給姓樊的;可是我也不願擇一嫁給姓樊的。因為那樣,便平庸極了。看過之後,讀者除了為其餘二人嘆口氣而外,絕不再念到書中人的——那有什麼意思呢?宇宙就是缺憾的,留些缺憾,才令人過後思量,如嚼橄欖一樣,津津有味。若必寫到末了,大熱鬧一陣,如肥雞大肉,吃完了也就完了,恐怕那味兒不及這樣有餘不盡的橄欖滋味好嘗吧!
不久,我再要寫一部,在炮火之下的熱戀,仍在《快活林》發表。或者,略帶一點圓場的意味,還是到那時再請教吧。

是否要做續集——對讀者打破一個啞謎
由《新聞報》轉來讀者諸君給我的信,知道有一部分人主張我作《啼笑因緣》續集,我感謝諸公推愛之餘,卻有點下情相告。凡是一種作品,無論劇本或小說,以至散文,都有適可而止的地位,不能亂續的。古人遊山,主張不要完全玩通,剩個十之二三不玩,以便留些餘想,便是這個意思。所以近來很有人主張吃飯只要八成飽的。回轉來,我們再談一談小說。
小說雖小道,但也自有其規矩:不是一定「不團圓主義」,也不是一定「團圓主義」。不信,你看,比較令人咀嚼不盡的,是團圓的呢,是不團圓的呢?如《三國演義》,幾個讀者心目中的人物,關羽、張飛、孔明結果如何?反過來,讀者極不願意的人,如曹家、司馬家,都貴為天子了。假若羅貫中把歷史不要,一一反寫過來,請問滋味如何?這還算是限於事實,無可偽造。
我們又不妨再看《紅樓夢》,它的結局慘極了,是極端「不團圓主義」的。後來有些人「見義勇為」,什麼《重夢》、《後夢》、《復夢》、《圓夢》,共有十餘種,亂續一頓。然而到今日,大家是願意團圓的呢,或是不團圓的呢?
《啼笑因緣》萬比不上古人。古人之書,尚不可續,何況區區!再比方說兩段:第一是《西廂》曲本,到「草橋驚夢」為止,不但事未完,文也似乎未完。可是他不願把一個「始亂終棄」的意思表示出來,讓大家去想吧。及後面加上了四折,雖然有關漢卿那種手筆,依然免不了後人的咒詛呢!我們再看看《魯濱遜漂流記》,著者作了前集,震動一世。離開荒島,也就算了。他因為應了多數讀者的要求,又重來一個續集。而下筆的時候,又苦於事實不夠,就胡亂湊合起來,結果是續集相形見繼;甚至有人疑惑前集不是原人作的。書之不可亂續也如此!
《啼笑因緣》自然是極幼稚的作品,但是既承讀者推愛,當然不願它自我成之,自我毀之。若把一個幼稚的東西再幼稚起來,恐怕這也有負讀者之愛了。所以歸結一句話:我是不能續,不必續,也不敢續。

幾個重要問題的解答
由《新聞報》轉來的消息,我知道有許多讀者先生打聽《啼笑因緣》主人翁的下落。其實,這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用不著打聽的。好在這件事隨便說說,也不關於書的藝術方面,茲簡單奉答如下:
一、關秀姑的下落,是從此隱去。倘若你願意她再回來的話,隨便想她何時回來都可。但是千萬莫玷污了俠女的清白。
二、沈風喜的下落,是病無起色。我不寫到如何無起色,是免得諸公下淚。一笑。
三、何麗娜的下落,去者去了,病者病了,家樹的對手只有她了。你猜,應該怎樣望下做呢?諸公如真多情,不妨跑到書裡作個陶伯和第二,給他們撮合一番吧。
四、何麗娜口說出洋,而在西山出現,情理正合。小孩兒捉迷藏,乙兒說:「躲好了沒有?「甲兒在桌下說:「我躲好了。」這豈不糟糕?何小姐言遠而近,那正是她不肯做甲兒。
五、關、何會面,因為她們是鄰居,而且在公園已認識的了。
關氏父女原欲將沈、何均與樊言歸於好,所以壽峰說:「兩分心力,只盡了一分。」又秀姑明明說:「家住在山下。」關於這一層,本不必要寫明,一望而知。然而既有讀者諸君來問,我已在單行本裡補上一段了。
張恨水 一九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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